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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错价格是重大误解吗,对标的物价格的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吗比如商家的价格牌写错了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6-02 10:10:47 编辑:问船数据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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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标的物价格的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吗比如商家的价格牌写错了

无权!商家自己的过失,应当有自己承担。商家其内部怎么处理,那是他们的问题。对外,商家应当履行对顾客的报价承诺。
有的

对标的物价格的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吗比如商家的价格牌写错了

2,在商店买了一样东西 店主标错价格 标低了 请问这是不当得利嘛 单论法

如果价格和市价差距明显过大,理论上属于不当得利。 这种情况也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非真实意思表示从而撤销合同。 问题的关键还是怎么证明标错了。。。如果差价不大的话,无论是走不当得利的路线还是走重大误解的路线,都很难认定。 如果是卖家说了算的话,买卖合同生效后卖家都可以主张自己是”标错了价格“从而随意改变交易价格,交易安全何从谈起。

在商店买了一样东西 店主标错价格 标低了 请问这是不当得利嘛 单论法

3,网店商品标价错误可否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

网店商品标价错误,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或许可以。

网店商品标价错误可否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

4,商家标错价后能不能将不够的价格追讨回来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商店与A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售货员将价牌标错,而导致了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商店有权要求A返还相机(同时退钱给A)或者不足差价。故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 商店不能请求B退货或补差价,因为商店和B之间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且B是善意第三人,所以不能起诉B。至于这部分的损失,仍应由A来承担,因为A已经构成了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所以商店有权请求A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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