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内容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价格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收购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应当按照本办法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方式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
更新时间:2024-06-01标签: 明码标价标价禁止价格价格欺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