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关于重大误解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988年4月2日法(办)发<1988>6号)71、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认识错误,是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认定为重大误解。2,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行为属于什么合同属...
更新时间:2023-08-24标签: 重大误解的行为人是哪一方重大误解行为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