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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保价期限有规定吗,邮政包裹保价有期限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7-16 12:59:01 编辑:问船数据网 手机版

1,邮政包裹保价有期限吗

拿着你的回执单,去邮寄局,就是你当时办理寄东西的那个局,但是一般你去了 ,不会先给你赔偿,会先发业务联系单 起码再等个10天左右爸,确定是邮政的责任的话,会按照你保价的金额给你
对方收到货,报价终止
没有期限的是的

邮政包裹保价有期限吗

2,商品房保修期限的基本知识你知道多少

商品房保修期限的基本知识你知道多少? 一、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上述规定有部分期限不同,根据行政法规优先于部门规章的原理,当两者规定不一致时,以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商品房保修期限的基本知识你知道多少

3,商品房保修期是什么期限和标准如何界定

购房者购置房屋后,进行了收房验房,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收房后还有商品房保修期。大多数购房者掌握不了专业的验房方法,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问题怎么办?在入住小区前,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前,为了减少将来自身麻烦或者可能出现的纠纷,物业会对小区所有房子进行了质量验收。在此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一定要注意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需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保修期限为3年;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保修期限为1年;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保修期限为1年;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保修期为1年;⑥地面空鼓、裂缝和大面积起沙保修期为1年;7、门窗翘裂、五金件以及卫生洁具损坏保修期限为1年;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保修期限为6个月;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和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保修期限为6个月;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保修期限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商品房的保修期跟物业管理费没关系。 任何商品都有保修期,商品房也一样。但是,商品房又不同于一般商品,像《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的一些条款对于商品房这类大标的产品的质量保障又不适用。这类特殊商品的质量保修主要参考的是行业法规规范。从另一方面讲,一套商品房内涉及的建材、设备很多,而且相当多的部分都有自己行业的特殊保修和质保要求,在时间上很难统一保修时限。根据建设部在1993年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办法》,可以将商品房的保修按如下理解:商品房的保修不是一种整体保修,根据不同的部位、材料保修期有长有短。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等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二、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三、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五、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 不过每个小区都会收取一个维修金,在物业那里过来保修可以申请维修基金。

商品房保修期是什么期限和标准如何界定

4,商品房有保修期吗房屋的保修期如何计算

很多人对商品房是否具有保修期感到难以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当其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因而,商品房是有保修期的。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上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由开发商负责保修的房屋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屋面防水3年;(二)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四)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五)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六)管道堵塞2个月;(七)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八)卫生洁具1年;(九)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上文就是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相关介绍。各位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商品房是有保修期的,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收房时,最好将关于质量的问题约定明确。如果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各位读者可以根据上文的介绍,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单位,或者直接聘请一位律师助您维护权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存续期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减去商品房竣工至交付之间的时间。若该差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以《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准。比如,《质量条例》规定的屋面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之日算起;《规定》中确定的保修期为3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一商品住宅竣工1年后出售并交付使用,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得低于4年;但若竣工3年后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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