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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商政策,4月底杭州电商大会要组建电商管理制度这是真的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7-21 07:51:54 编辑:问船数据网 手机版

1,4月底杭州电商大会要组建电商管理制度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

4月底杭州电商大会要组建电商管理制度这是真的吗

2,国内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政策有哪些主要区别和侧重

目前批准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一共有8个,分别是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天津海猫跨境
就目前而言的话,跨境电商发展的最好的城市是深圳。你可以来这边看看海猫跨境

国内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政策有哪些主要区别和侧重

3,看到杭州现在注册电子商务公司不需要地址了是真的吗谢谢

也不是的 ,,电子商务住宅楼是可以注册的,不过要提供证明的,以后政策还在变动的
杭州优胜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大城市,人间天堂杭州,杭州 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686号一楼,于2015年08月03日在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 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3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住所托管;代理企业登记、记账、年度报告的申报;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文件的收递、客户接待、来电转接、会议安排及其他商务秘书服务
要的 只是听说过段时间一个地址可以注册2家公司
注册公司都是需要地址的。
目前杭州有消息说是可以一址多证,但是具体文件还没下来,一切都是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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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未来科技城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浙江省政府近日披露了二十七条创新创业新政,“定点清除”大众创业促进就业中的痛点。  对于大学生创业来说,具体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1、关键词: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  新政: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2、关键词:简化企业登记制度  新政: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3、关键词:可申请创业贷款  新政: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关键词:税收减免  新政: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关键词:创业社保补贴  新政:将创业补助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科技金融创业孵化中心为电商创业者提供低门槛的创业办公平台通过科技金融孵化器为创客提供创业支持服务。优惠政策:工位1200/月,前三月政府补贴600/月,后三月政府补贴200/月。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50万小微基金,作为创客创业扶持贷款,单笔信用贷款最高2万,年利率不超过10%。

5,杭州有没有关于电子商务的政策

杭州全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b2c的电子商务公司,发展很迅速,面对全球市场,发展前景确实不错
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电子商务协会  为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进一步推广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2008年-2010年,在整合原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3000万元资金,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  二、资金用途  (一)对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  (二)对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  (三)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  (四)对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  (五)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资助奖励条件  (一)申请资助、奖励的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二)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中小企业应是2008年1月1日后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站上注册的新收费会员企业。  四、资助奖励标准  (一)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按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按照财政、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和中小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首期网络服务年费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方式由市经委、市财政局根据上述原则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商定。  (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每年评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具体评选办法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另行制订。  五、申请程序  (一)项目的资助、奖励申请原则上每季度的首月集中受理,具体由市经委负责。  (二)对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由承担的企业在项目完成后提出申请,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并附项目总结、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等相关材料,经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报市经委(一式5份)。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审定合格后,下达资助资金计划。  (三)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由市经委、市财政局按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和奖励。  (四)对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由中小企业填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签订的协议、网络服务费支付凭据等相关资料,报企业所属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1份)、财政部门(一式2份)。各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汇总审定,并抄送市经委;对审定合格的项目,下达资助资金(全额)计划。  六、资金拨付  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奖励资金和市级企业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区、县(市)级企业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25%,区、县(市)财政按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区、县(市)财政各安排50%。  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资助资金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9号)规定落实。  市财政安排的奖励、资助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各相关区、县(市),各区、县(市)应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七、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经委负责解释。  具体参考网站http://www.hzsmesc.com/swqy/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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