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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多少算违法,政府采购工程类追加金额不得高于原中标价格的多少azizgtx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7 05:42:22 编辑:问船数据网 手机版

1,政府采购工程类追加金额不得高于原中标价格的多少azizgtx

10%

政府采购工程类追加金额不得高于原中标价格的多少azizgtx

2,政府采购中对于最低报价的限制采购方的有效报价价高于国家规定

按政府采购流程,采购项目预算就是标底,凡是高于标底的报价视为 无效。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政府采购中对于最低报价的限制采购方的有效报价价高于国家规定

3,请问一下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都扣分是否违规

工程类评分办法,这样是不违规的,政府采购的话,违规的很明显(1、不能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2,不能用平均值做为基准价,而应以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采用价低优先的办法,这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这2个评分办法都是为了把来捣乱的、不是来围标的”非正常价格“清除出去,美其名曰”去掉上下两头,可以使基准价在合理范围内“,其实是给围标单位创造价格优势,当然啦,现在每个地方基本都用你说这个办法,不然业主的心头好就不好中标了,只能靠评委的技术分扳平了。

请问一下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都扣分是否违规

4,政府采购结算价比中标价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处理吗

该问题中提到情形,属于高采购标准,相关部门有权介入,并进行处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三)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七)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5,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比标书报价高可以吗

不能,报价只能比标书报价低,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
你好!不行的,这就是为了压价格,通常很多招标方第一次报价还唱标,第二轮报价肯定所有的人都低于第一次的最低价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可以比标书报价高。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货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更改报价。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扩展资料:《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二十六条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我认为可以!这是你的权利,没有哪条规定必须降价,只不过在报价得分这块你不占优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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