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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领域的歧视,论述网络经济下的价格歧视策略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10 16:11:52 编辑:问船数据网 手机版

1,论述网络经济下的价格歧视策略

价格歧视是网络经济竞争策略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文主要对价格歧视的实现机制、作用机理和应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为网络经济环境下价格歧视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论述网络经济下的价格歧视策略

2,求解关于经济上的价格歧视问题

人方面,我如果是上海人那肯定有抱怨!希望制度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如果联系到其他商品的价格差,也许就不会希望有这样的规则。比如:某商品北京20元,上海5元。两种商品权衡利弊,上海人转了!转了就高兴。市场方面,两地距离太远,应属不同市场范围。空怕绝大部分商品都不同价。国际方面,好像有一个商品倾销问题!倾销廉价商品,扰乱它国经济!是不是歧视,我不知道。
是不是价格歧视都没关系,因为现行法律未对价格歧视有相关规定 注:价格歧视:又称价格差别,指厂商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产品索取不同价格的行为。价格歧视既可以是对不同购买者索取不同价格,也可以对同一个购买者的不同购买数量收取不同价格。 应该不是价格歧视,可以这样理解,会员是批发,非会员是零售

求解关于经济上的价格歧视问题

3,急求价格歧视在经济学上的定义如果有正当理由那还算不算价格歧视

有正当理由也不成立。如果所有消费者都具有充分的知识,那么每一固定质量单位的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不存在了。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同等条件下(甚至非同等条件下),自然优先考虑本校本专业,今年调剂充分说明这一点。另外,你说的理论经济学应该指政经和西经,复试科目“经济学说史”。去年各招20,今年各招10个,如果再保送几个,那就只剩下血拼了,无所谓歧视不歧视了。所以,一定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尽量选择自己感兴趣且适合自己的专业。加油!
同一商品卖不同价格。价格歧视是一种现象,不带有道德判断。

急求价格歧视在经济学上的定义如果有正当理由那还算不算价格歧视

4,微观经济的题关于价格歧视的在线等

答案是B。垄断市场遵循的是利润最大化原则。A、B两个市场的定价都是根据两个市场获取最大利润而进行的价格歧视。选项A显然会导致B市场的丧失。选项B,会减少A市场的收益,但是不会导致A、B市场的丧失。选项C既会减少A市场的收益,也会导致B市场的丧失。选项D和E一样导致市场的丧失。所以经过综合比较只有B选项损失的最小,所以最佳选项是B。
价格歧视分三个等级:一级价格歧视消费者剩余全部转化为垄断利润。 一级价格歧视也叫完全价格歧视,是指厂商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其均衡条件是p=mc。 此时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完全等同于完全竞争市场上的情况。一级价格歧视下的资源配置是有效率的,尽管此时垄断厂商剥夺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 二级价格歧视按购买量划分市场。 二级价格歧视只要求对不同的消费数量段规定不同的价格。实行二级价格歧视的垄断厂商利润会增加,部分消费者剩余被垄断者占有。垄断者有可能达到 p=mc 的有效率的资源配置的产量。 三级价格歧视按买者类别划分市场。 垄断厂商对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市场上(或对不同的消费群)收取不同的价格,这就是三级价格歧视。厂商应根据mr1=mr2=mc的原则来确定产量。因为就不同的市场而言,厂商应该使各个市场的边际收益相等,而且厂商应该使生产的边际成本mc等于各市场相等的边际收益。三级价格歧视要求在价格需求弹性较小的市场上制定较高的产品价格,而在需求价格弹性较大的市场上制定较低的产品价格。

5,价格歧视的面临困境

除了由于同种商品对不同消费者的售价不同带来的公平性问题外,价格歧视实际上是把消费者的部分或全部收入再分配给了生产者,生产者利润的增加是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除了最终产品或服务市场存在价格歧视外,中间产品市场往往也存在着价格歧视,这将直接导致下游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出于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以及价格歧视所具有的明显的限制竞争性质,价格歧视为各国反垄断法或限制竞争法所禁止。中国的《价格法》中明确规定:价格歧视为不正当价格行为,并规定了比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尽管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相当普遍,但厂商真正由于价格歧视的原因而被诉诸法律的情况却很少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价格歧视界定的困难由价格歧视的定义可知,如果生产者根据生产成本的不同而相应地索取不同的价格,这种差别定价的形式不能称为价格歧视。如果生产者对生产成本不同的同种商品索取相同的价格,严格说来这时生产者也在实行价格歧视,这样一来就会对价格歧视的界定过于宽泛。反之,如果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状态下交货的或存在质量差异的商品都看成是不同的经济商品,那么“纯粹”价格歧视的范围可能是非常有限的,这又会使价格歧视的界定过于狭窄。如果消费者之间的价格差异恰好反映了厂商的生产成本差异就可以认为不存在价格歧视,但是正如只有消费者才知道的自身偏好和需求一样,现实中也只有厂商知道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差别,规制机构和被规制的厂商之间存在着成本信息不对称,这大大增加了规制机构界定价格歧视的困难。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尽管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价格歧视现象,但真正被规制部门界定为价格歧视行为并加以限制的却很少。二价格歧视的福利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一级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多见,所以本文只做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的福利分析。与统一定价相比较,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进行福利分析结果是不确定的。强迫垄断者制定统一价格的干预办法尽管可以降低垄断者的利润,但消费者并不一定因此而受益。尤其是当价格歧视的规制导致了部分市场的关闭,那么这样做就尤其危险。因此,在不实施价格歧视时相应产品就不可能被厂商供应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歧视无论是对生产者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有利的,这最终会增进社会福利。可见,尽管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但由于其福利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规制部门在对价格歧视进行规制时处于两难境地。三多维度的价格歧视除了数量上的价格歧视外,厂商还可以在质量等其他维度上实行价格歧视。如果说在数量维度上界定价格歧视还相对比较容易的话,那么在质量等其他维度上界定价格歧视则要困难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数量维度上的价格歧视行为比较直观也比较容易度量,且有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作为支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质量维度上的价格歧视行为除了面临度量上的难题外,还存在着厂商成本信息不对称问题。有些情况下,消费者既选择数量变量又选择质量变量,这时垄断者可同时在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上进行价格歧视。理论研究成果的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困扰,使得规制部门不可能对数量维度以外的价格歧视进行规制。四 法律法规的欠缺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纷纷进驻中国,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子市场上实施价格歧视的现象非常普遍。中国尽管存在禁止价格歧视的法律法规,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而国际法中又缺乏限制跨国价格歧视行为的相关条款。因而在目前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要对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市场之间实施的价格歧视行为进行规制实际上是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既然你都说是受歧视的那就真的不能走出了 网络文学也有好的方面,关键在于你怎么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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